哪些人不能担任合伙企业的法人代表?
公司想签订一笔居间合同,对公司经营范围有要求吧,我公司注册的是科技公司。上海公司律师解答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看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各方明确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我们四个合伙人其中一个人因血管爆炸导致死亡 请问我们现在这份合同还法律效益吗?而且现在还没更改合同,而且合同里都持有10%的股份 每个月都在赚 而且现在是没有钱分 像这种情况可以告他吗? 在法律的角度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上海公司律师解答死者不能成为被告,合伙协议的后续处理,及死者遗产分配等问题。
哪些人不能担任合伙企业的法人代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1、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2、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3、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4、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5、各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干部和军队在职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
综上所述,合股公司一般都是在创业的初期,但是股东的权益也是有具体的规定的,但同时作为合股公司中的法人代表也是有相关的法律条件要求的,如果股东中有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有债务为偿还的,是不能当法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