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当前位置:主页 > 公司治理法律事务 > >
证明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由谁承担?
发布时间:2024-09-18 16:10


       
证明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一般由以下几方承担:
一、公司或债权人承担初步举证责任
公司方面
公司作为直接的利益相关方,对股东的出资情况有一定的了解和记录。例如,公司的财务账簿、股东会议记录、公司章程等文件中可能记载着股东的出资承诺和实际出资情况。如果公司发现股东存在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迹象,可以提供这些文件作为初步证据。
例如,公司的财务报表显示股东的出资未按照章程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到位,或者公司在进行资本验证时发现股东的出资存在瑕疵,这些都可以作为公司主张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初步证据。
债权人方面
当公司资不抵债时,债权人的利益受到直接影响。债权人在主张权利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公司股东可能存在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可以通过调查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股东协议、公司财务状况等途径收集证据。
例如,债权人发现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实际经营规模明显不符,或者公司在与债权人交易时股东有逃避出资的行为,债权人可以将这些情况作为证据提出,以证明股东可能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股东承担反驳的举证责任
一旦公司或债权人提出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初步证据,股东就需要承担反驳的举证责任。股东需要证明自己已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或者提供合理的解释说明为何未能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出资凭证
股东可以提供银行转账记录、验资报告、出资证明书等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将出资款足额缴纳至公司账户。例如,股东通过银行转账向公司账户汇入出资款,并取得银行的转账凭证和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书,这些凭证可以证明股东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
如果股东是以实物、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需要提供相关的评估报告、产权转移手续等证据,证明出资财产的价值和所有权已经转移至公司。
合理抗辩
如果股东确实存在未能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例如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出资延迟,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进行合理抗辩。例如,股东在出资期限届满前遭遇自然灾害,导致其财产受损无法按时出资,股东可以提供相关的灾害证明、损失评估报告等证据,说明未能按时出资的合理原因。
总之,在证明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问题上,公司和债权人承担初步举证责任,股东则需要承担反驳的举证责任。通过各方的举证和质证,法院可以综合判断股东是否存在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并作出相应的裁决。

 

上海律师网丨上海离婚律师咨询丨上海知名离婚律师_在线离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