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纠纷诉讼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确定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一、真实性的确定
审查证据来源
了解证据是从何处获得,是谁提供的。对于直接来源于当事人的证据,要考虑当事人提供证据的动机和目的,是否存在伪造或夸大的可能。对于第三方提供的证据,如证人证言、鉴定报告等,要考察第三方的中立性和权威性。
例如,如果证据是由一方当事人为了自身利益而单方面制作的,其真实性可能会受到质疑。而如果是由中立的专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其真实性相对较高。
核对证据内容
仔细审查证据的具体内容,看是否存在矛盾、不合理或与已知事实不符的地方。对于书面证据,如合同、函件等,要检查其文字表述是否清晰、准确,是否存在涂改、伪造的痕迹。对于视听资料,如录音、录像等,要观察画面是否清晰、连续,声音是否真实、自然。
比如,两份证据在关键事实的描述上相互矛盾,那么就需要进一步核实哪一份证据更可靠。如果合同上的签名或盖章存在模糊、不完整的情况,也会影响证据的真实性。
验证证据形式
不同类型的证据有不同的形式要求,要确保证据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例如,书面证据应当有明确的签名、盖章和日期;证人证言应当由证人本人签名,并注明证人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鉴定报告应当由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并加盖鉴定机构的公章。
例如,如果一份证人证言没有证人的签名或者没有注明证人的身份信息,那么这份证据的形式就不合法,其真实性也会受到影响。
考察证据的连贯性
查看证据之间是否相互印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如果多个证据能够相互支持、补充,那么它们的真实性就更有可能得到确认。相反,如果证据之间相互孤立,或者存在无法解释的矛盾,那么就需要对证据的真实性进行更深入的审查。
比如,合同、交货凭证、付款凭证等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共同证明合同的履行情况,那么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就比较高。
二、合法性的确定
审查证据的取得方式
证据的取得方式必须合法,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证据。例如,不能通过盗窃、欺诈、胁迫等方式获取证据,也不能通过非法搜查、扣押等方式获取证据。如果证据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那么该证据将不能被采纳。
比如,如果一方当事人通过窃听对方的电话获取录音证据,那么这份证据就是非法证据,不能在诉讼中使用。
遵守证据的收集程序
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要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例如,在收集证人证言时,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在收集物证时,应当进行合法的扣押、封存等程序。如果违反了证据收集程序,可能会影响证据的合法性。
比如,在进行现场勘查时,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拍照、录像,或者没有邀请见证人在场,那么这些证据的合法性就可能会受到质疑。
符合证据的形式要求
如前文所述,不同类型的证据有不同的形式要求,这些形式要求也是证据合法性的一部分。只有符合形式要求的证据,才能在诉讼中被采纳。
例如,鉴定报告必须由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并加盖鉴定机构的公章;公证书必须由公证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出具,并加盖公证机关的公章。
考虑证据的使用目的
证据的使用目的也会影响其合法性。如果证据是为了证明合法的事实,并且使用方式符合法律规定,那么该证据就是合法的。但如果证据是为了证明非法的事实,或者使用方式违反法律规定,那么该证据就是非法的。
比如,如果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违约行为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那么这份证据就是合法的。但如果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为了证明对方当事人存在违法行为,而该证据的取得方式是非法的,那么这份证据就是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