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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4-09-18 16:29


       
劳动人事争议的处理流程一般如下:
一、协商
提出协商意向
当劳动人事争议发生后,一方当事人(通常是劳动者)可以主动向另一方(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决的意向。双方也可以在第三方(如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等)的促成下开始协商。
例如,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可以向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协商要求,希望用人单位尽快支付工资并解决争议。
进行协商沟通
双方就争议问题进行面对面的沟通,阐述各自的立场和诉求。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应保持理性和冷静,以解决问题为目的,积极寻求共同的解决方案。
比如,用人单位解释未支付工资的原因是资金周转困难,并提出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工资的方案,劳动者则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
达成协商结果
如果协商顺利,双方可以就争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的解决方案,包括支付金额、支付时间、履行方式等。
例如,双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在一周内支付劳动者拖欠的工资,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同意不再追究其他责任。
二、调解
申请调解
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申请调解时,应提交书面调解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比如,劳动者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交调解申请,说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并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材料。
受理调解申请
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申请符合条件,调解组织会受理申请,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调解。
例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审查劳动者的申请材料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调解。
进行调解
调解组织会指定一名或多名调解员主持调解。调解员会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了解争议的焦点和问题所在。然后,调解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提出调解建议,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比如,调解员在了解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原因后,向用人单位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建议用人单位尽快支付工资,并向劳动者说明用人单位的实际困难,争取劳动者的理解。双方在调解员的协调下,逐步缩小分歧,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员会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履行期限,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
例如,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同意在三天内支付劳动者拖欠的工资,劳动者同意放弃其他诉求。调解员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调解协议生效。
三、仲裁
申请仲裁
如果调解不成,或者一方当事人不愿意调解,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应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仲裁申请应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比如,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并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加班记录等证据材料。
受理仲裁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申请符合条件,仲裁委员会会受理申请,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书和仲裁申请书副本。
例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查劳动者的申请材料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送达受理通知书和仲裁申请书副本,通知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材料。
组成仲裁庭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组成仲裁庭。仲裁庭一般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其中一名为首席仲裁员。仲裁员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
比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争议金额,指定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其中一名为首席仲裁员。仲裁庭组成后,会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告知双方当事人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和开庭时间。
开庭审理
仲裁庭会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庭审理案件。开庭审理时,仲裁庭会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辩论。
例如,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劳动者陈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用人单位则进行答辩,说明未支付工资的原因。仲裁庭会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辩论,以查明案件事实。
作出仲裁裁决
仲裁庭在开庭审理后,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仲裁裁决。仲裁裁决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履行期限,并由仲裁员签字盖章。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裁决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
比如,仲裁庭经过审理后,认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违法,裁决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劳动者拖欠的工资、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诉讼
提起诉讼
如果一方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时,应提交书面起诉状,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起诉状应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比如,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仲裁裁决,并驳回劳动者的诉讼请求。用人单位提交起诉状,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等。
受理诉讼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如果起诉符合条件,人民法院会受理诉讼,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书和起诉状副本。
例如,人民法院审查用人单位的起诉材料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送达受理通知书和起诉状副本,通知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和证据材料。
审理案件
人民法院受理诉讼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会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辩论。
比如,在审理过程中,用人单位陈述对仲裁裁决不服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劳动者则进行答辩,说明仲裁裁决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人民法院会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辩论,以查明案件事实。
作出判决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后,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判决。判决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履行期限,并由审判人员签字盖章。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判决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
例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仲裁裁决合法合理,判决用人单位按照仲裁裁决的内容支付劳动者拖欠的工资、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判决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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